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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春友律师具有工学、法律两个本科学历,曾做过教师、政府办公室秘书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。1998年度考取律师资格,1999年10月考取房地产经济师,2004年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。2000年4月,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先后在黑龙江柏树律师事务所、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执业,2011年个人成立广西雄基律师事务所。张春友律师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的表达、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,特别是擅长与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门打交道。 擅长代理房地产、合同、行政、仲裁、非诉讼等各类性质案件。